亲密关系的十大障碍(三)

公共管理学院 孟庆刚 讲师

  亲密关系的第四大障碍是“婴幼儿综合征”。
  真正的小婴儿呱呱坠地,是没有独立生活的大部分能力的,需要父母全身心的呵护,才能够健康成长。婴儿饿了,会哭会闹,提醒父母自己需要吃;婴儿渴了,会哭会闹,提醒父母自己需要喝;婴儿热了,会哭会闹,提醒父母自己需要降温;婴儿冷了,会哭会闹,提醒父母自己需要保暖。
  父母会不厌其烦地、几乎无条件地去满足小婴儿的各种需求,因为婴儿太弱小、太需要照顾了,婴儿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,没有父母精心呵护,婴儿不会顺利长大,大概率会长不到成年就夭折了。随着婴幼儿的长大成人,正常的人是一步步建立独立的自我意识,有明确的自我和他人的界限感。既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求于别人,又不依赖别人,既有自尊,又尊重他人。
  婴幼儿综合征,临床医学上确实没有这个病,可是确确实实有人患有这个毛病,不是病理上的,而是心理上的病。等着要,要不到就闹,甚至闹不成就威胁。所谓,“一哭二闹三上吊”。  有相当一部分人,患上了婴幼儿综合征,成为长不大的“巨婴”,无节制向别人索求,贪得无厌,在获得利益的同时,也把自己依附于他人之上,丧失了独立的人格。过于依赖别人,终究会失去自己的人格魅力。
  确实有人乐善好施,在亲密关系中愿意无条件奉献。但是人的能力、承受对方索取的压力是有限度的,一旦突破了某个点,亲密关系就会崩溃。无条件的爱也是有限度的,没有人会乐意被“全能人”摆布控制,有思想的人做不了“提线木偶”。一方无度索取,一方无条件奉献的亲密关系也是畸形,不健康的,不公平的,不对等的。长期来看,会扭曲双方的心灵,无助于亲密关系的可持续发展。原生家庭畸形的亲密关系也会代际传承,给孩子建立健康的亲密关系带来负面和消极的影响。
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你逾越一定尺度,无度索取,法律就会给予惩罚。一个社会,患有“婴幼儿综合征”的人越多,这个社会的成熟度越差,社会的健康发展也会成大问题。
  为什么有人会患上“婴幼儿综合征”?
  其实,很多具备“婴幼儿综合征”特征的成人,小时候的亲子互动出了很大问题。发展心理学家很早就发现,婴儿对其主要照料者(常为妈妈)的依赖表现出不同的模式:安全型、痴迷型、疏离型和恐惧型。而痴迷型和恐惧型的婴儿体现出贪婪、嫉妒、猜忌多疑和害羞等个性品质,这两种依恋类型的婴儿如果父母不能够很好地给与关爱和引导的话,成长过程中的社会化会受到阻碍,进而发展出“婴儿综合征”的特点。孩子无度索取,父母无限给予,亲子关系畸形发展,互动模式产生很大问题。“婴幼儿综合征”,既有先天的因素,又有后天的原因。
  问题的关键是:父母可以无条件满足你的要求,社会上的其他人会吗?很大程度上答案是否定的。这样亲子互动模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,社会适应能力是个很大的问题,很有可能只是窝里横,到社会上就茫然不知所措了。
  作为父母,在孩子还是牙牙学语的孩童之时,就应当仔细观察孩子的特点,是要给与孩子无条件的爱,但这种爱不要是溺爱,而是既让孩子感觉到足够的心理上的安全感,又是不娇不纵的爱;孩子既可以感觉得到来自父母的充足的支持,又有充分的自我探索空间的爱;孩子既可以放飞自我,又感觉得到行为边界的爱;孩子和父母之间既是良师又是益友的爱。
  只有孩童时期心理上的安全感得到很好的构建和满足,成长过程中的顺利社会化才会得到实现。社会化正常的人,才会在和他人建立亲密关系的时候,不卑不亢、进退有度,才会以成熟的态度待人接物,才不会体现出“婴幼儿综合征”。
  因为我爱你,所以我愿意满足你的需求,但只是你的合理的、我能力范围之内的需求,而不是一切需求,不论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、我能做到的还是不能做到的。
  好的亲密关系是建立在独立、尊重、信任、宽容、欣赏基础之上的。